央廣網馬鞍山10月16日消息(記者肖源)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新聞晚高峰》上個月報道了安徽馬鞍山丹陽鎮政府招商引資工程違法用地,致使上百戶業主所購房產變成違法建設的消息。今天,當地政府作出最新表態,將在今年春節前,協助業主們辦出土地使用權證,解決購房群眾的實際問題。
  雖然2012年9月,丹陽鎮已經改屬新設立的博望區,但在當塗縣政府的官網上,至今還能看到,06年和08年,官方曾分別宣告丹陽邊貿大市場動工和開業的消息。而在當塗縣200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明確將“加快推進丹陽邊貿大市場”,作為當年縣政府的重點工作。那麼,既然是政府大力推進的工程,為何沒有土地使用證呢?
  2007年11月8號,當塗縣國土資源局曾對邊貿大市場的地塊進行公開掛牌出讓。但是,當塗縣國土資源局分管土地招拍掛工作的黨組成員齊忠慶卻明確表示,這次掛牌出讓,流拍了。
  齊忠慶:邊貿大市場流拍了,這個掛牌沒有成交,它流拍就意味著不存在有成交,就是說這塊地沒有賣出去。
  根據當塗縣政府官網上的消息,2006年6月26號,丹陽邊貿大市場,正式破土動工,也就是說,在國土部門對邊貿大市場地塊掛牌出讓之前一年多,這裡的違法用地行為,就已經公開進行了。
  既然是違法用地,那麼,國土監察部門,為何沒有制止?當塗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大隊長羅耕華給出的理由是,因為沒有接到相關舉報。
  羅耕華:各個鄉鎮都有國土所,國土所負責轄區範圍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制止,但是我不清楚有這樣的舉報。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的規定,拿到土地使用權證,是申請房屋所有權證的前置條件。那麼,在開發商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進而沒有依法拿到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這上百戶業主的房產證,又是怎麼來的呢?當塗縣住建委副主任徐書紅說,因為丹陽鎮方面向房管局出具了一份證明。
  徐書紅:其它手續有,只是在土地證沒有辦下來的時候,鎮國土資源所出具了這個證明,縣房產局就覺得,它代表一級政府向房管局承諾,已經經過了省國土資源廳的批准,只是後續的手續正在辦理之中,在這樣的情況下,房管局給它辦了房屋初始登記和房產證,我們是出於對鎮政府的信任,也是幫助地方招商引資。
  今天上午,業主代表們表示,馬鞍山市方面已經作出承諾,保證業主們在年底之前拿到土地證。
  業主代表:我們當時與市、區政府領導都說了,就是要土地證。他們說我們提出的條件都是合情合理的,第二天政府就派人幫我們處理。保證我們在今年年底前拿到這個證。
  業主們的說法,也得到了丹陽鎮鎮長邵長海的證實。
  邵長海:市裡也重視這個事情,開發企業也把它找回來,開發企業你必須要承擔責任,問題根源還在它身上,開發企業要出錢的。另一個,我們也在向市裡爭取一個政策,先把這塊土地掛牌,掛牌出讓以後老百姓土地證的問題不就解決了嘛。當然這掛牌還有一個過程,總之在2015年年初的時候,應該能把程序走完。老百姓講得有道理,我們應該解決這歷史遺留問題。
  邵長海說,在土地證辦出來之前,政府方面將會每月向購房群眾通報進展。
  邵長海:我們和購房戶也溝通了多次,當時也定了一個溝通機制,每個月和他們坐一坐,把進展情況向他們通報一下,也得到他們的理解。現在我們市裡定時地督查我們,做到哪一步了什麼的。
  邵長海表示,這個事件鎮里也吸取了教訓,依法辦事才是最低成本的行政管理方式。
  邵長海:這個事情也給我們提了個醒,以後乾什麼事情還是按規範搞要好一些。在當時那個環境下,及時掛牌可能就不是個什麼問題,現在就成了大問題,後來再去補救這些問題,付出的成本只會更高。  (原標題:馬鞍山一鎮業主房產變違建續:承諾春節前拿到土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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